【大學快報408期】「2024高教工會組織共識營」順利舉行!

上週(1/25)我們舉辦了一場名為「2024高教工會組織共識營」的活動,得益於工會的夥伴們踴躍參與,這次活動順利完成。這場活動旨在促進工會會員間的交流,以及梳理工會過去多年來所做的努力及成果,讓會員可以更了解高教工會的運作及理念。更重要的是,對於工會的未竟之業,希望集思廣益,讓夥伴們一起思考如何突破現況。

在這次活動中,我們邀請到幾位夥伴分享自身經驗以及對於高教議題的看法。首先是亞太創意技術學院的黃惠芝老師,分享亞太是如何被財團在短短兩年內弄到勒令停辦。簡報中的照片觸目驚心,校園的各種財產被洗劫一空,從基本的電線、電腦,到昂貴的半導體相關設備,這些都是用學生的學費以及國家挹注的公共資源購買,卻在不肖財團的操作之下淪為廢鐵,校園成為空城。

私校退場問題層出不窮,雖然政府後知後覺的頒布〈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但其中卻刻意留有許多漏洞,造成師生權益受到侵害,也讓原屬於公眾的高教資源依然可能被轉為私產,或是用途背離公共利益。這是高教工會的夥伴們還需要一起努力的重要議題。

來自文化大學的職員翟敬宜、蔡梨敏,則分享了高教工會文化分部的成立過程,展現了即使是在大學校園內,勞工依然可以團結起來保障自己的權益。面對管理層的威權治理,勞工不但不用陷入恐懼而不敢發聲,反而應該加入工會。我們的文化分部召集人翟敬宜曾在2019年遭到不當解僱,就是威權統治的手段,但這種手段是法律所不允許。透過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確認了校方的解僱無效,必須恢復其工作權益。這不僅僅是個人的勝利,也是同一個職場中的勞工,乃至於工會運動的勝利。

高教工會文化分部的努力並不止於爭取自身權益,更近一步投入校內事務,成為校務會議代表進入大學的決策審議機構,提出各種改革及保障師生員權益的提案。關於透過校務會議改革大學治理這條個途徑,前東吳大學教師,現任教於中正大學的林瓊珠老師,也提供了寶貴的經驗。特別是東吳大學透過校務會議廢除「限年升等」的例子,顯示了「校園自治必須建立在校園民主」的重要性。

《勞基法》本應該是勞動者最基本的保障,是勞動條件的樓地板。但是在台灣的高等教育領域中卻有一群人,雖有教師的身份,卻不受到《教師法》的保障;身為勞動者,卻仍然被《勞基法》排除,成了「非勞非教」沒有法律保障的一群教師。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以及兼任教師李林坡,帶著參與的夥伴回顧過去12年來,工會為爭取兼任教師權益所做的行動及倡議

事實上,自1993年最後一次公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統一調整之後,到高教工會於2012年成立時,就已經凍漲了19年。由於高教工會的抗議,2014年時行政院終於核定公立大專院校調整鐘點費16%。但是!這時候教育部卻放任私立大專院校各自衡量財務狀況決定是否調漲鐘點費。這種放任差別待遇的做法,就導致了至今依然有近六成的私立大學,已經長達三十年沒有調整過兼任教師的鐘點費。而消除這種不合理的差別待遇,並爭取兼任教師完善的保障制度,是高教工會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期待有更多的夥伴加入一起努力。

曾參與過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的張郁,就讀臺北醫學大學時所見,校方對於校內公共空間的規劃偏向逐利及商業化,在世新大學社發所也遇到大學校園內的治理問題,特別是私立大學董事會家族化及缺乏透明監督引發的亂象。張郁從學生的視角,討論在高等教育的各種議題中,學生與教師所關心的部分有許多不同,看似是因為身份的不同而造成差異,但實際上多數的議題皆因為高教環境過度傾向績效導向而引起。另外,學生並不會把缺乏教育資源、排名不好的學校稱為「學店」,而是用來批評那些不視公共責任、不願被公共監督的學校。

圖:張郁製作

圖/張郁提供

最後,由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分享在英國所見到的高等教育工會組織。在英國的高教領域有兩個主要的工會,University and College Union(UCU)以及The Public Service Union(UNISON)的高教部門。在嚴重受到新自由主義殘害的英國,工會依然堅持反對高教私有化、商品化,更反對非典型聘僱。有趣的是,在英國的大學裡,是存在工會專用的布告欄欄位,保障工會在校園中發展的合法權利。反觀台灣,教師直到2011年才能合法組織工會,但直到今日,教師的勞動權益依然受到各種不合理的打壓。在政府及利益團體的操作下,教師又被分化成數種不同的身分別,在社會保險及法規適用上皆有所不同,甚至是毫無保障。而非典型僱傭更是被濫用到極致,原本應該用於短期、特殊性、非常態教學工作的兼任教師、專案教師,被大量且長期的濫用,取代常態的專任教師。大學校方及政府是節省了眼前的成本,但卻傷害了師生的權益。長期來看,對於台灣的社會發展有嚴重的負面影響,即使是用功利主義的方式去思考,依然可以說是一種顢頇的行為。

感謝所有參與「2024高教工會組織共識營」的夥伴,是你們的參與和支持讓這次活動順利進行。我們將繼續一起努力、互相支持,為了改善台灣高等教育的環境團結起來。

由於活動反應熱烈,我們將繼續舉辦此類活動,讓參與的夥伴們可以有機會做更深化的討論。另外,工會也會針對各種議題舉行相關的座談活動,讓更多人可以參與高教工會的行動與倡議。請密切注意工會的網站,同時訂閱大學快報,以獲得更多有關高教工會的最新消息和活動資訊。

再次感謝大家的參與和支持!祝大家新年快樂!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2024高教工會組織共識營」順利舉行!

上週(1/25)我們舉辦了一場名為「2024高教工會組織共識營」的活動,得益於工會的夥伴們踴躍參與,這次活動順利完成。這場活動旨在促進工會會員間的交流,以及梳理工會過去多年來所做的努力及成果,讓會員可以更了解高教工會的運作及理念。更重要的是,對於工會的未竟之業,希望集思廣益,讓夥伴們一起思考如何突破現況。

在這次活動中,我們邀請到幾位夥伴分享自身經驗以及對於高教議題的看法。首先是亞太創意技術學院的黃惠芝老師,分享亞太是如何被財團在短短兩年內弄到勒令停辦。簡報中的照片觸目驚心,校園的各種財產被洗劫一空,從基本的電線、電腦,到昂貴的半導體相關設備,這些都是用學生的學費以及國家挹注的公共資源購買,卻在不肖財團的操作之下淪為廢鐵,校園成為空城。

私校退場問題層出不窮,雖然政府後知後覺的頒布〈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但其中卻刻意留有許多漏洞,造成師生權益受到侵害,也讓原屬於公眾的高教資源依然可能被轉為私產,或是用途背離公共利益。這是高教工會的夥伴們還需要一起努力的重要議題。

來自文化大學的職員翟敬宜、蔡梨敏,則分享了高教工會文化分部的成立過程,展現了即使是在大學校園內,勞工依然可以團結起來保障自己的權益。面對管理層的威權治理,勞工不但不用陷入恐懼而不敢發聲,反而應該加入工會。我們的文化分部召集人翟敬宜曾在2019年遭到不當解僱,就是威權統治的手段,但這種手段是法律所不允許。透過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確認了校方的解僱無效,必須恢復其工作權益。這不僅僅是個人的勝利,也是同一個職場中的勞工,乃至於工會運動的勝利。

高教工會文化分部的努力並不止於爭取自身權益,更近一步投入校內事務,成為校務會議代表進入大學的決策審議機構,提出各種改革及保障師生員權益的提案。關於透過校務會議改革大學治理這條個途徑,前東吳大學教師,現任教於中正大學的林瓊珠老師,也提供了寶貴的經驗。特別是東吳大學透過校務會議廢除「限年升等」的例子,顯示了「校園自治必須建立在校園民主」的重要性。

《勞基法》本應該是勞動者最基本的保障,是勞動條件的樓地板。但是在台灣的高等教育領域中卻有一群人,雖有教師的身份,卻不受到《教師法》的保障;身為勞動者,卻仍然被《勞基法》排除,成了「非勞非教」沒有法律保障的一群教師。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以及兼任教師李林坡,帶著參與的夥伴回顧過去12年來,工會為爭取兼任教師權益所做的行動及倡議

事實上,自1993年最後一次公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統一調整之後,到高教工會於2012年成立時,就已經凍漲了19年。由於高教工會的抗議,2014年時行政院終於核定公立大專院校調整鐘點費16%。但是!這時候教育部卻放任私立大專院校各自衡量財務狀況決定是否調漲鐘點費。這種放任差別待遇的做法,就導致了至今依然有近六成的私立大學,已經長達三十年沒有調整過兼任教師的鐘點費。而消除這種不合理的差別待遇,並爭取兼任教師完善的保障制度,是高教工會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期待有更多的夥伴加入一起努力。

曾參與過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的張郁,就讀臺北醫學大學時所見,校方對於校內公共空間的規劃偏向逐利及商業化,在世新大學社發所也遇到大學校園內的治理問題,特別是私立大學董事會家族化及缺乏透明監督引發的亂象。張郁從學生的視角,討論在高等教育的各種議題中,學生與教師所關心的部分有許多不同,看似是因為身份的不同而造成差異,但實際上多數的議題皆因為高教環境過度傾向績效導向而引起。另外,學生並不會把缺乏教育資源、排名不好的學校稱為「學店」,而是用來批評那些不視公共責任、不願被公共監督的學校。

圖:張郁製作

圖/張郁提供

最後,由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分享在英國所見到的高等教育工會組織。在英國的高教領域有兩個主要的工會,University and College Union(UCU)以及The Public Service Union(UNISON)的高教部門。在嚴重受到新自由主義殘害的英國,工會依然堅持反對高教私有化、商品化,更反對非典型聘僱。有趣的是,在英國的大學裡,是存在工會專用的布告欄欄位,保障工會在校園中發展的合法權利。反觀台灣,教師直到2011年才能合法組織工會,但直到今日,教師的勞動權益依然受到各種不合理的打壓。在政府及利益團體的操作下,教師又被分化成數種不同的身分別,在社會保險及法規適用上皆有所不同,甚至是毫無保障。而非典型僱傭更是被濫用到極致,原本應該用於短期、特殊性、非常態教學工作的兼任教師、專案教師,被大量且長期的濫用,取代常態的專任教師。大學校方及政府是節省了眼前的成本,但卻傷害了師生的權益。長期來看,對於台灣的社會發展有嚴重的負面影響,即使是用功利主義的方式去思考,依然可以說是一種顢頇的行為。

感謝所有參與「2024高教工會組織共識營」的夥伴,是你們的參與和支持讓這次活動順利進行。我們將繼續一起努力、互相支持,為了改善台灣高等教育的環境團結起來。

由於活動反應熱烈,我們將繼續舉辦此類活動,讓參與的夥伴們可以有機會做更深化的討論。另外,工會也會針對各種議題舉行相關的座談活動,讓更多人可以參與高教工會的行動與倡議。請密切注意工會的網站,同時訂閱大學快報,以獲得更多有關高教工會的最新消息和活動資訊。

再次感謝大家的參與和支持!祝大家新年快樂!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年度餘絀破億!兼任教師鐘點費卻27年未調!高教工會全國普查:公布「血汗私立大專」排行榜

 

  你能想像自己的薪資,整整27年來分毫未調漲嗎?而這等荒謬的現象,就正發生在台灣多數私立大學的教學現場裡!

 

  大專兼任教師鐘點費,自民國82年發佈後,即長期凍漲。直到高教工會成立後持續抗議,成功爭取到行政院103年核定各公立大專鐘點費調漲16%,但當年教育部卻同時做出了「公、私立大專院鐘點費數額脫鉤」的無理決議,放任各私立大專院校各自衡量財務狀況決定是否調漲鐘點費。而教育部該舉造成的後果便是:多數的私校即便財務狀況良好,也抵死不願給兼任教師合理的薪資待遇。

 

表一、公立學校鐘點費與未調整私校鐘點費

        

 

公立學校鐘點費(日間)

未調整私立學校鐘點費(日間)

教授

955元

795元

副教授

820元

685元

助理教授

760元

630元

講師

695元

575元

 製表、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為了全面了解台灣目前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的狀況,高教工會特別對此做了全面性普查,我們發現:台灣目前竟然有高達七成的私校大專校院,包括:中國文化大學、銘傳大學、東海大學…等知名老牌私校,長達27年都未調漲過鐘點費!根據工會的調查結果,全台灣目前104間私立大專中,僅有34所私校有將鐘點費調整至公校標準,其餘70所,高達近七成的私立大專,則仍然維持以民國82年的鐘點費標準聘僱兼任教師!

 

 

 

換言之,有數萬名的大專兼任教師至今竟然仍是領取27年前的鐘點費薪資,光是這27年來的物價指數就已經成長了將近四成,而一般受雇者這27年來的平均薪資則成長約64.2%,大學專任教師薪資成長約34%(表二)。唯獨這些私校的兼任教師,27年前講師級鐘點費是575元,27年後的今日還是575元,分毫未漲!平準物價後根本等同「實質減薪」狀況。

 

 

 

表二、過去27年台灣一般受雇者、大學專任講師、兼任講師的薪資調幅以及物價調幅(民國82年-109年)

 

年度

(民國)

工業及服務業受雇者平均每月經常性薪資

大學專任講師薪資[1]

未調整私立大學兼任講師鐘點費(日間部)

公立大學兼任講師鐘點費(日間)

消費者物價指數(以民國82年為基期)

82

25,869元

43,375元

575元

575元

100

109

42,481元

58,135元

575元

695元

138.9

82-109年間調幅

64.2%

34.02%

0%

20.87%

38.9%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教育部公報、行政院公報

製表、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另外,根據工會的調查結果,包括有:中山醫學大學、僑光科技大學、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臺北城市科技大學、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嶺東科技大學、龍華科技大學、輔英科技大學、東海大學、淡江大學等10所大專院校,從其最新(107學年)財務報表中可發現,上述學校之年度收支餘絀皆高達億元以上,卻27年未調鐘點費!堪稱「血汗私立大專」龍頭!

 

  工會推算,縱使為這些學校的兼任教師調漲鐘點費至公校標準,學校所需負擔之開銷也僅占其餘絀1.29%~8.23%等微乎其微的數字(表三)。顯見許多學校明明有能力,卻刻意遲遲不願調漲兼任教師鐘點費,惡意剝削校內身處弱勢地位的大量兼任教師!

 

 

表三、年度餘絀最高、還未調整鐘點費的前10間私立大專校院

 

學校

全校教師人數

專任教師人數[2]

兼任教師人數[3]

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整志公立學校標所增加年度開支[4]

107學年度收支餘絀[5]

兼任教師鐘點費比照公校標準所增加開支,佔收支餘絀比例

中山醫學大學

663

405

258

3,622,320

264,134,391

1.37%

僑光科技大學

462

230

232

3,257,280

252,812,974

1.29%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791

329

462

6,486,480

212,166,468

3.06%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516

252

264

3,706,560

183,882,977

2.02%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467

229

238

3,341,520

168,158,165

1.99%

嶺東科技大學

557

275

282

3,959,280

135,351,713

2.93%

龍華科技大學

615

249

366

5,138,640

132,695,558

3.87%

輔英科技大學

513

302

211

2,962,440

122,832,205

2.41%

東海大學

1264

557

707

9,926,280

120,541,643

8.23%

淡江大學

1291

719

572

8,030,880

118,704,789

6.77%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教育部公報、行政院公報

                   製表、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工會另外統計有「聘僱兼任教師人數最多、還未調整鐘點費」的前10間私立大專校院,包括:中國文化大學、東海大學、實踐大學、銘傳大學、正修科技大學、淡江大學、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樹德科技大學、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龍華科技大學(見表四)。這些學校所聘僱的兼任教師人數幾乎都比專任教師還多,顯見兼任教師根本已經承擔起該校相當重要的教學工作,然而在兼任教師如此身負教學重責的情況下,這10所大專院校卻不惜採取血汗模式經營,聘僱大量慘遭剝削的兼任教師。

 

 

表四、聘僱兼任教師人數最多、還未調整鐘點費的前10間私立大專校院

 

學校

全校教師人數

專任教師人數[6]

兼任教師人數[7]

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整至公立學校標所增加年度開支[8]

107學年度收支餘絀[9]

兼任教師鐘點費比照公校標準所增加開支,佔收支餘絀比例

中國文化大學

1,610

724

886

12,439,440

43,335,002

28.71%

東海大學

1,264

557

707

9,926,280

120,541,643

8.23%

實踐大學

1,020

355

665

9,336,600

76,805,307

12.16%

銘傳大學

1,226

571

655

9,196,200

105,543,065

8.71%

正修科技大學

1,059

435

624

8,760,960

95,743,545

9.15%

淡江大學

1,291

719

572

8,030,880

118,704,789

6.77%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791

329

462

6,486,480

212,166,468

3.06%

樹德科技大學

679

272

407

5,714,280

23,547,014

24.27%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603

221

382

5,363,280

85,396,222

6.28%

龍華科技大學

615

249

366

5,138,640

132,695,558

3.87%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教育部公報、行政院公報

製表、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綜合上述,此種「血汗私校」的作風,絕不可再被縱容!教育部103年容許私校鐘點費與公校脫鉤,已是問題的元凶;爾後表面上宣稱讓私校「按財務狀況」決定鐘點費是否調整,卻放讓大量餘絀每年破億元的私校,27年未調漲鐘點費,更是讓問題延續的根源!

 

  大量兼任教師在微薄的鐘點費下,儘管兼任時數與專任相仿,每週達10鐘點,在寒暑假毫無薪資的狀況下,講師級年薪竟只有20.7萬元(575元*10鐘點*36週)、助理教授級僅22.7萬元(630元*10鐘點*36週),甚至低於基本工資28.5萬(23,800元*12個月)!

 

 

  無怪乎,此等兼任教師為生計所迫,得在多校南北穿梭兼課,難有充分時間與學生討論或批改作業,也只能掙得勉強足以維生的薪資;但利用此等人力的「血汗私校」,則向學生收取相同的學費,而且還連年試圖調漲,賺入大量的餘絀!

 

    大專校院鐘點費調整一事,非但牽涉到大量兼任教師們的基本生活能否維繫,而且涉及專、兼任教師是否同工不同酬,各大學是否將進一步聘僱彈性化、非典化、低薪化的問題趨勢。若教育部再繼續放任校園內重要教學勞動者的工作條件持續惡化下去,屆時犧牲的將不僅是兼任教師的薪資權益,還包括台灣整體高等教育的環境。

 

  為了解決此等血汗私校問題,高教工會提出以下四點訴求:

 

一,全國大專校院之兼任教師鐘點費數額,應當依教師待遇條例之精神,公私立大專院校鐘點費不脫鈎!私校應自109學年起全面同步調整鐘點費!

二,目前多數學校一學期鐘點費現行只支付5個月教學期間,應改為支付5.5個月鐘點費,包含備課、批改作業與考卷工作量。

三,年終獎金作為教師待遇的一部分,故兼任教師應可比照,年終必須加發等比例的5個月鐘點費。

四,兼任教師的鐘點費數額應當繼續普遍檢討提升,朝「專兼任教師同工同酬」邁進!

 

 

【附件】長達27年未調整兼任教師鐘點費之學校

 

中山醫學大學

高苑科技大學

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僑光科技大學

聖約翰科技大學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正修科技大學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和春技術學院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大同大學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華梵大學

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環球科技大學

黎明技術學院

實踐大學

嶺東科技大學

南亞技術學院

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萬能科技大學

龍華科技大學

建國科技大學

敏實科技大學

景文科技大學

輔英科技大學

遠東科技大學

樹德科技大學

文藻外語大學

東海大學

東方設計大學

崑山科技大學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

淡江大學

台灣首府大學

美和科技大學

中國科技大學

銘傳大學

中州科技大學

中華科技大學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大同技術學院

健行科技大學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醒吾科技大學

中華大學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中臺科技大學

明道大學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崑山科技大學

華夏科技大學

明新科技大學

中國文化大學

康寧大學

吳鳳科技大學

大漢技術學院

真理大學

東南科技大學

東吳大學[10]

南開科技大學

修平科技大學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蘭陽技術學院

崇右影藝科技大學

大仁科技大學

 

 

[1] 大學專任教師以等同公教人員之薪額計算本俸,並領有學術研究費,合為薪資。其不分職級(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皆依據公務人員調薪機制一同調整本俸與學術研究費。此處82-102年間薪資調幅達30.4%的數據,除反映大學專任講師薪資調幅外,也及於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的薪資調幅(調幅僅有些許差距)。

[2]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各級學校基本資料(2019-2020)

[3] 資料來源:各校「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台」。取最新108學年度之兼任教師人數統計。

[4] 以兼任教師平均職級為助理教授(原鐘點費為630元,調整至公校標準760元),每周平均授課3小時,每學期共18週給薪,一年2學期,任教於日間部推算。

[5] 資料來源:各校「會計書查核報告書」之107學年度「收支餘絀表」之本學年度收支餘絀

[6]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各級學校基本資料(2019-2020)

[7] 資料來源:各校「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台」。取最新108學年度之兼任教師人數統計。

[8] 以兼任教師平均職級為助理教授(原鐘點費為630元調整至公校標準760元),每周平均授課3小時,每學期共18週給薪,一年2學期,任教於日間部推算。

[9] 資料來源:各校「會計書查核報告書」之107學年度「收支餘絀表」之本學年度收支餘絀

[10] 未比照公立學校,僅微調7%。鐘點費數額目前日間部講師級615元、助理教授級675元、 副教授級735元、教授級850元。

工會檢舉成功!逢甲大學要求教師因疫情請假自付代課費,確定違法!

 

高教工會於日前發布「大專專/兼任教師遭確診或居家隔離,能否請有薪假?」一文後,便接獲來自工會的會員反映,表示其所任教之逢甲大學校內所訂之「教師服務辦法」中規定,兼任教師請假請人代課所需鐘點費,須由請假人自行處理,換言之兼任教師並無法請求「有薪假」,而須自行負擔代課費用。

 

在接獲陳情後,工會便即刻發文於教育部檢舉逢甲大學該內規顯然違反「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兼任教師於授課期間依前項規定請假者,學校應發給鐘點費,並支應補課、代課鐘點費。」

今日教育部回函工會確認,「…二、經查該校「逢甲大學教師服務辦法」第17條「……兼任教師請假請人代課所需鐘點費,以由請假人自行處理為原則。」確違反本部「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該校將依相關程序進行修正,預計於本學期提該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報董事會核備,並公布實施。三、該校修正「逢甲大學教師服務辦法」期間,兼任教師請假、補課及代課鐘點費,將依「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我們再次重申,在工會爭取下,大專兼任教師自2017年5月起,已可依法比照「教師請假規則」按比例請求各種「有薪」假別,包括:病假、事假、(陪)產假、喪假…等。(兼任教師每年可請哪些種類的多少時數有薪假,可參照工會整理

 

倘若兼任教師所任教之學校,其校內辦法或聘約牴觸「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中之相關規定,諸如:累積一學期或數個月才發放鐘點費、寒暑假期間中斷投保勞健保…等,皆屬因違反教育法令之強制規定而不生效力,可向工會反映、提出檢舉。

 

最後呼籲,各位大專兼任教師若在校內遭遇到上述各種違法或顯不合理之對待,請務必與工會聯繫,加入工會,我們將協助一同捍衛各項勞動權益!

大專專/兼任教師遭確診或居家隔離,能否請有薪假?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2020.03.31

 

昨日傳出某大專院校內有一兼任教師確診之案例,除該名教師已入院治療外,與其接觸之教師與學生也已進行居家隔離。

 

然自疫情日益緊張後,許多大專教師也十分憂心,倘若不幸遭遇生病或是被迫居家隔離的狀況,是否就等同於被迫放「無薪假」?

 

高教工會在此特別強調與呼籲,大專教師遭確診或居家隔離,都仍能依「教師請假規則」請「有薪假」,包括病假與事假。依法不但要照常給薪,代課費用也須由學校負擔,不得自教師薪資扣除。

 

以兼任教師而言,也是可以依照「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文後簡稱「聘任辦法」)之規定,依法比照「教師請假規則」按比例請求「有薪病假」與「有薪事假」…等假別。

 

按「聘任辦法」第九條第一項之規定:「兼任教師之請假,比照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請假日數核算,並依下列規定…」,其中便包含了病假與事假,而其請假時數之計算之標準則按該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依排定課表之平均每週授課時數,除以四十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並乘以八小時,不足一小時部分以一小時計;申請得以時計。同條第二項亦規定:「兼任教師於授課期間依前項規定請假者,學校應發給鐘點費,並支應補課、代課鐘點費。但病假超過前項規定時數者,以事假抵銷,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前項規定時數者,不發給鐘點費。」

 

換言之,只要兼任教師請「病假」、「事假」…等法規所保障之各種假別在規定之總時數內,學校則應發給鐘點費,不得片面減扣薪資,當然更不得中斷勞健保、勞退等社會保險。舉例來說,因為配合居家隔離14天,相等同於請病假2週,是在法律保障的有薪病假時數內,因此校方不得扣減該兼任教師2週之鐘點費,所因應之相關代課費用,也不得請該兼任教師自行負擔。

 

至於兼任教師的「有薪病假」與「有薪事假」時數究竟有多少,該如何計算?高教工會在此特別幫各位大專兼任教師與學校計算並製作表格如下:

 

大專兼任教師一年可請多少有薪假?

 

每年可請週數

病假

5.6週

事假與家庭照顧假

1.4週

娩假

8.4週

產前假

1.6週

流產假

2.8週(懷孕未滿12週)
4.2週(懷孕未滿20週)
8.4週(懷孕滿20週)

婚嫁

2.8週

陪產假

1週

喪假

3週(父母、配偶死亡)
2週(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
1週(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

規定來源:教師請假規則、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

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因疫情而被迫住院治療或是居家隔離,都絕非該教師之所願意,不論是基於法律規範或是防疫考量(使人安心治療或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工會都必須再次呼籲各大專院校校方:學校該提供教師一個安心教學的勞動環境,免於因為生病而擔心扣薪或失去工作的恐懼。切莫為了節省一時的人事成本而因小失大,觸法外也失去了教師對學校的信任。

 

面對最近疫情之特殊情況,倘若大專教師遭遇學校之刁難或違法對待(不給請假、強制扣薪或威脅不續聘等),請聯繫高教工會,一齊團結來改正它。

針對延後開學,高教工會對大專兼任教師工作權益之提醒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2020.02.04

 

針對教育部昨日與各大專院校校方達成共識,各校將配合全國防疫措施,延後兩週開學,高教工會特別提醒大專兼任教師留意「三大工作權益」,同時也呼籲教育部與各大專院校校方,防疫之下也請注意校園內的基層工作者權益。在即將來臨的新學期,倘若各位大專兼任教師,遭遇任何下述的工作權益問題,請立即加入工會,並與工會聯繫。

 

一、各校應給付兼任教師至少完整18週之授課鐘點費

 

教育部雖於昨日發布之新聞強調,即便大專院校延後開學,各校行事曆仍須排滿18週為原則,但工會仍要預先提醒各校,按專科以上學校間任教師聘任辦法第8條第二項之規定:「兼任教師如因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或國定假日致無實際授課,學校仍應發給鐘點費」。

 

是故,不論各校日後為因應延後兩週開學之政策,其所延後之第17與第18週之課程,是採取延後兩週授課、提前補課、集中進度授課…等不同方式,各校皆須給付兼任教師原定至少完整18週之授課鐘點費。(有部分學校過往會給付兼任教師超過18週之鐘點費,也應維持原約定給付完整薪資)。

二、各校應於聘期期間內持續為兼任教師投保勞工保險、健康保險與就業保險

 

工會必須特別強調,縱使目前各校已確定延後兩週(2/25或3/2)開學,然按照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1條、第4條之規定,學校應於「聘期」期間,且聘期要以「學期」或「學年」為單位,也就是學期開始的2月1日、8月1日即為兼任教師投保勞保、健保與就業保險,至1月31日、7月31日為止。

 

雖開學日期延後,但兼任教師與學校所約定之聘期並未變動,縱使於寒暑假期間,學校也不得片面中斷給予兼任教師之各項社會保險。因此各校更不得以「延後開學」為由,延遲替兼任教師進行投保。

 

三、各校給付兼任教師鐘點費應「給好給滿」,不得延後發薪或以各類名目扣薪

 

因延後兩週開學之政策,非可歸結於兼任教師之責任,但倘若學校因此未按原訂時程發放二月份鐘點費,將造成許多依靠鐘點費維生的大專兼任教師經濟上嚴重的負擔與衝擊。因此,工會特別呼籲各大專院校校方,仍應按原定時程(如二月底或三月初)發放二月份之鐘點費,固然該課程可能延後授課。

 

按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8條第一項之規定,學校本應「按月發放」鐘點費,除學校應原訂時程發放二月份之鐘點費外,往後每個月的鐘點費,都應依規定準時發放。工會日後也將會針對「準時發放鐘點費」一事做全面持續性的關注。

 

另外,工會也要提醒各位兼任教師,倘若學校有以各種名目,諸如「授課學生人數減少」,進而依比例扣減扣鐘點費,此等做法都將是違法教育法令之規定,請兼任教師務必留意確認學校給付之鐘點費是否「給好給滿」。

 

本會再次呼籲,要確保大專兼任教師工作權益的有效落實,應當回歸適用勞動基準法或教師法,賦予合理之續聘保障,才能使兼任教師能勇於爭取自身應有之工作權益。我們也鼓勵大專兼任教師盡速加入高教工會,有任何權益受損,可尋求工會協助來維繫應有之權益,並改善高等教育之勞動環境。

【2018.05.14聲明】: 賴清德先修惡法輾壓勞工 再砸10元「醫藥費」喊解決低薪 兼任教師鐘點費公私仍脫鉤、圖利派遣公司、基本工資調漲打假球

民進黨政府行政院今(14)日大陣仗召開所謂「低薪對策記者會」,院長賴清德、副院長施俊吉、國發會主委陳美伶、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勞動部次長施克和等人通通出席。對外宣稱了民進黨政府「搶救台灣勞工低薪」的各種計畫。然而,當我們檢視賴清德所提出諸多方案後,發現不但根本無助於改善台灣勞工低薪問題,離譜的是,民進黨政府更堅持過往的種種錯誤政策。而更讓勞工憤怒的是,回顧民進黨執政的兩年間,行政院此舉無異於先硬幹,以高速列車般的《勞基法》改惡輾壓台灣900萬勞工,然後,等到接近選舉時間,再擺出一副關心勞工的假惺惺姿態,對勞工開出完全不成比例的「醫藥費」,試圖再一次愚弄勞工。

高教工會指出: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先完全服膺於對資方的承諾,強硬刪除掉勞工七天的國定假日,今年一月份,更在資方團體的要求下,民進黨從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上上下下,聯手改惡《勞動基準法》,大言不慚的說台灣事實上廣大低薪的勞工「需要」加班的彈性來增加收入,而將勞工進一步退入過勞深淵!然後,行政院今天卻開記者會,宣稱要解決台灣勞工低薪問題,結果,所提出的殘破解方根本是將台灣勞工當成傻子來耍。

兼任教師加薪3%僅限公校 擴大公私校差別待遇!

以工會過去幾年來不斷爭取調漲大專院校兼任教師超過20年未調整的鐘點費為例,2016年大專院校兼任講師鐘點費終於調整了不到百元,然而卻放任公立大學與私立大學兼任教師鐘點費「脫鉤」(過往幾十年來公私立大學兼任教師鐘點費均一致),民進黨政府執政後的教育部,在工會多次檢舉下,仍堅持違反《教師待遇條例》,導致至今,已經多達72家私立大專院校兼任教師的講師費仍然停留在25年前的超低標準!最令人感到憤怒的是,賴清德今天記者會上,甚至直接挑明繼續歧視性僅「考慮」調高公立大專院校3%鐘點費(以兼任講師而言事實上鐘點費也只增加區區20元)。此舉無異於讓公私立大學的兼任教師之間鐘點費差距更加擴大!

政府派遣勞工不轉正 加薪圖利「派遣公司」

此外,行政院與賴清德宣稱要解決低薪的另一個方案更是離譜,竟宣稱要將行政部門的「派遣勞工」薪資提高到三萬元,勞工團體過去幾年早已不斷批評政府帶頭大量使用缺乏就業安定、工作保障的「派遣勞工」,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統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所使用的「派遣勞工」仍然高居8,500人以上。行政院居然不想從根本上將其濫用的「派遣勞工」轉為正式聘僱勞工,而竟是選擇去調高政府部門「派遣勞工」的薪資,另一方面只是擴大圖利「派遣公司」罷了,而政府部門底下的「派遣勞工」,卻只能繼續保持幾近毫無保障的非典型僱傭身分。

基本工資時薪月薪脫鉤 調了等於沒調

再者,行政院宣稱要考慮調高基本工資,但荒唐的是,竟然只打算調高基本工資的「時薪」10元,而拒絕去面對基本工資月薪的調整,今年的2018五一行動聯盟遊行的訴求已經說明得非常清楚了,台灣勞工目前每月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根本就應該調高到兩萬八千元。而行政院此次企圖再一次讓基本工資時薪與月薪「脫鉤」,任何一個資方都很清楚,若僅提高基本工資「時薪」,只是會讓雇主改選擇以「月薪」雇用規避罷了!幾乎不會有實際上拉高薪資的效果。

高教工會總結行政院與賴清德解決低薪的對策,足以證明記者會上的長篇大論,不過是民進黨政府選舉前惡意欺騙勞工的一貫伎倆罷了。我們不但難以信任賴揆有改革低薪的決心,對於民進黨政府兩年執政來對勞工造成的災難,也要予以嚴厲的譴責。